“我是旱鸭子。”
白虎离栏杆最远:“低头看江水都头晕,进了水得变秤砣。不过如果有需要,我可以在船边搭把手。下水就算了,不但救不了人,估计还得人救我。打小就各种晕,晕针、晕血和晕水,还晕高。”
“老子不下。”
高兴心里打定主意:虽然老子没少在海里游泳,但都是在水面平静的海边,遇到点儿风浪老子就赶紧跑。这江水挺急的,吓人。
说话间,解楠就游到了小孩身边,拖着小孩往船这边游。
经常下水救人的朋友应该知道,什么叫死沉死沉。解楠把小孩拖到船边,已经精疲力尽,四兄弟忙七手八脚把解楠和孩子拉上船。
看孩子昏迷不醒,解楠又强撑着给孩子做心肺复苏。
两艘游船靠岸,孩子也醒了。
“阿姨,我疼。”
这是孩子醒了以后,看到解楠说的第一句话。
“完犊子咯。”
高兴吹了声牛氓哨,阴阳怪气道:“是药三分毒,物理治疗也是一样。肋骨骨折是心肺复苏常见的副作用,等着赔钱吧你就……”
“你闭嘴。”
解楠怒吼了高兴一句,从游船上拆下一块板子,把孩子平躺放在板子上,让四兄弟一人一个角,抬着孩子往最近的医院赶。
到了医院,送进急诊室做检查,又是标准断了四根肋骨。
“打个赌呗。”
站在急诊室门外,高兴靠着墙晃着腿,吊儿郎当道:“等孩子的爸妈来了,会讹四弟妹多少钱?我也不多说,一年工资两千块钱。”
落水小孩爸妈上班,是跟着她二姨出来游玩。
这会儿她二姨已经打完电话,正在急诊室里呢。
“我家楠楠这是见义勇为,赔什么钱?”赵四儿道:“孩子爸妈来了,感激我家楠楠还感激不过来,为什么会讹钱呢?”
“就因为人家孩子折了四根肋骨。”
印象中好像直到2017年生效的民法通则里,有个被称为“好人法”的184条,才明文规定了“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,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”,也就是压折肋骨不用赔钱。
在此之前,救人也是要担着被追责的风险。
虽然有了明文规定,因为救人造成损害,打官司的也不少。
总之一句话,路边的野花不要采,救人其实就是给自己找事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