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4章 获得狄仁杰的正式认可

“另,姑娘于蛇灵一案,功在社稷;如今又领新职,为国效力。过往种种,朝廷自有公论。望姑娘不忘初心,好自为之。”

“狄仁杰 手书”

信看完了,林薇却久久没有放下信纸。

这封信,看似平淡,实则字字千钧!

首先,狄仁杰明确表示,他知道她接手了调查漕运案的任务(“近闻洛河漕运,似有微澜”)。这并不奇怪,以狄仁杰的地位和消息渠道,知道内卫的动向很正常。

关键在于后面的内容。

“查案之时,需知进退,明分寸。证据确凿,方可言法;根基未稳,切忌树敌。” 这分明是在告诫她,查案可以,但要讲究方法,要有真凭实据,在她自己(以及凤影)根基未稳之前,不要轻易去触碰那些背景深厚的势力,以免引来报复。

“老夫虽在朝堂,然诸多事宜,亦需依律而行,难以逾矩。” 这句话更是意味深长。狄仁杰这是在明确划清界限!他告诉她,在这个案子上,他无法像之前那样提供直接的、超出律法框架的庇护。一切需要她靠自己,按照规矩来。这既是一种撇清,也是一种……放手和考验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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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让林薇心潮澎湃的,是最后那几句:

“姑娘于蛇灵一案,功在社稷;如今又领新职,为国效力。过往种种,朝廷自有公论。望姑娘不忘初心,好自为之。”

“过往种种,朝廷自有公论”——这几乎是对她之前所有行为(包括背叛蛇灵、组建凤影)的一种正式的、官方的定性!不再是暧昧不明的“默许”或“荣养”,而是明确肯定了她在蛇灵一案中的功劳,并且认可了她如今“为国效力”的新身份!

“望姑娘不忘初心,好自为之”——这更是一种带着期许的认可和告诫!狄仁杰认可了她选择的道路(至少是表面上的),并期望她能够坚持本心,在这条路上走下去。

这封信,意味着狄仁杰正式承认了她林薇,不再是那个需要他时刻回护的、身份敏感的“麻烦”,而是一个可以独立行事、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合作的“同僚”(尽管地位悬殊)。

这是一种迟来的、却至关重要的正式认可!

有了这份认可,她在朝廷的层面上,才算真正有了一块立足之地。尽管依旧危险,但至少不再是完全的无根之萍。

林薇将信纸小心翼翼地折好,放入一个暗格中。她的心中充满了复杂的情绪,有感激,有释然,更有一种沉甸甸的责任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