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知道了,明天我会去上班的。”
原主的冷淡是高傲的,不屑的。而陶旻的冷淡是带着对生命的蔑视的。那是只有经历过末世才有的对生命的不在意。
可陶旻有心隐藏,于是那种蔑视就往原主那‘不屑’身上靠去。一时之间就连徐崇山都被糊弄了过去。
徐崇山看着她眼底的变化,紧绷的肩膀悄悄松了松。他没再多说,只是心疼的把茶几上的草莓盒往她面前推了推。
“也别太有压力,档案室工作不难。把草莓吃了,补充点维生素。明天早上我让司机送你去警局。”
转身离开时,他悄悄给何主任发了条信息:“明天她肯定到,麻烦您多担待。”
档案室的人都觉得沈韶华很奇怪。怪就怪在自打沈韶华正式去档案室上班后,竟像换了个人似的。
她不再踩着点打卡,每天提前十分钟到岗,把自己的工位收拾得整整齐齐:文件夹按颜色分类,键盘旁放着一瓶清水,连鼠标垫都是最简单的纯色款 —— 完全没了 之前“千金小姐” 的娇气。
以前总往副局长办公室跑的身影,如今安安稳稳地坐在档案室的角落,连说话都少了许多,只有指尖敲击键盘的声音,在安静的房间里格外清晰。
她的搭档叶正海,正蹲在档案架前整理旧卷宗。他的右腿微微有些跛,那是八年前的旧伤。当时他追着逃犯冲进废弃工厂,子弹穿透膝盖时的剧痛,到现在阴雨天还会隐隐作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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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扶着档案架慢慢站起来,揉了揉发酸的膝盖,抬头就看见门口站着的沈韶华。
姑娘穿着一身藏蓝色警服,长发利落地扎成马尾,露出光洁的额头。皮肤是那种养尊处优的白皙,五官精致得像画里走出来的。
只是脸上没什么表情,眼神里带着几分疏离,倒让叶正海想起以前队里那些刚从警校毕业、带着傲气的年轻警员。
“小沈来了?” 叶正海放下手里的档案夹,从抽屉里拿出一瓶温水递过去 。这是他特意提前晾好的,知道小姑娘可能不习惯喝凉水。“先喝口水,我给你找了些简单的卷宗,先练练手。”
沈韶华接过水杯,指尖碰到杯壁的温度,让她愣了愣, 末世里哪有这么纯粹的关照啊?往往别人递来的物资后面都跟着刀子。
虽然她还是下意识的警惕起来,但还是逼着自己接了过来,她轻轻点头,声音清淡却带着礼貌:“谢谢叶叔。”
这声 “叶叔” 让叶正海心里的顾虑消了大半。
其实沈韶华被安排跟他搭档已经半个月了,可这半个月里,她要么旷工,要么去堵徐局,档案室的门都没踏进来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