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砚抓住这个机会,让王二和边关的商队加大了“人口贸易”的力度。
“只要是活的,不管男女老少,都给我弄回来。”李砚对负责贸易的官员说,“壮年男子编入辅兵,女子和孩童分给各部落,让他们学习草原的习俗,慢慢融入。”
商队们嗅到了商机,纷纷深入大周腹地,用草原的肉干、羊皮、食盐,甚至是廉价的铁器,换回了一批又一批的人口。这些人大多面黄肌瘦,衣衫褴褛,眼神里充满了恐惧和麻木,但当他们来到草原,分到粮食和住处,看到膘肥体壮的牛羊时,眼神里渐渐有了光彩。
“这里……真的有吃的?”一个来自中原的妇人,看着手中的肉干,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。她在大周时,已经三天没吃东西了。
“放心吃吧,在神鹰部,只要肯干活,就饿不着。”分配粮食的牧民笑着说,递过去一碗热奶茶。
这些中原人口的到来,不仅增加了神鹰部的劳动力,还带来了中原的手艺和知识。李砚从中挑选出识字的书生,让他们在学堂里教书;选出会织布、打铁的工匠,补充到相应的营地;甚至还有几个懂医术的郎中,被请去照顾怀孕的妃子和生病的部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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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这些人,将来都是我们的力量。”李砚看着那些在田地里劳作的中原人,对柳氏说,“只要给他们安稳的日子,他们就会真心归顺。”
柳氏点点头,轻声道:“中原人重视乡土,但更重视活命。大可汗给了他们活路,他们自然会感恩戴德。”
随着人口的增加,神鹰部的实力也水涨船高。
如今的神鹰部,已有十万多户,总人口近百万。其中,战兵的数量达到了十五万,包括两万重骑兵、十万轻骑兵和三万步兵。
两万重骑兵是李砚的心头肉,也是最烧钱的部队。他们身披鹰鳞甲,手持精铁长矛,坐骑是西域运来的良马,光是一套装备,就抵得上普通牧民十年的收入。为了维持这支部队,李砚几乎掏空了一半的盐利和贸易收入。
“重骑虽强,却不如象兵实用。”李砚有时会望着巨灵感叹。
巨灵如今已是草原上的传奇,身高近四丈,身躯像一座小山,身披特制的铁甲,冲锋起来,简直是无坚不摧。可惜的是,大象的繁殖速度太慢,李砚虽然从空间里放出了几头母象,却至今没有新的小象出生,想要组建象骑,几乎是不可能的事。
“罢了,有巨灵一个,也够了。”李砚拍了拍巨灵的脖颈,这头巨兽温顺地用鼻子蹭了蹭他的手臂。
相比之下,轻骑兵的性价比就要高得多。他们装备轻便,机动性强,配上反曲弓和“蒙古歹射法”,既能骚扰敌军,又能长途奔袭,是西征的主力。李砚特意从新归附的中原人中挑选出擅长骑射的,补充到轻骑兵部队,让他们与草原骑兵混编,互相学习。
除了兵力,物资的储备也在紧锣密鼓地进行。
牧场里的牛羊多到数不清,肉干堆积如山,用盐腌制后,能保存很久,是最好的军粮;粮仓里的粟米和大米足够全军食用三年;兵工厂的库房里,长矛、弯刀、箭矢堆积如山,连改良后的强弩都储备了上千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