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奏折写得犀利,大意是:“陛下不按旧规,竟让林栋在祖籍之地升官,此例一开,日后官员皆可效仿,吏治何存?”
本朝律例,八品及以下官员只要不在祖籍所在之县任职即可。林栋是苏州府人,元和县算是“外县”,所以他当县丞没问题。可若升了官,按规矩,就该调离祖籍所在之府。
圣上批阅奏折时,眉头越皱越紧。
“朕倒是忘了这茬。”他揉了揉太阳穴,心里有心想骂沈景明多事。但人家确实也是按规矩办事,况且这是小六的表哥,皇上有心扶持一下沈家,自从宁妃她爹去世,沈家朝堂基本丧失了所有的话语权,如此对小六争位不利。
但是吧,他本就不信异地为官真能杜绝贪腐。
若异地为官真有用,自汉朝施行这条例以来,怎么还会有那么多贪官?可沈景明既然上奏了,他就不能视而不见,否则言官们怕是要群起而攻之。
圣上叹了口气,只得重新给林栋挑位置。
好在唐司马没问题——虽说他家在苏州经商已历三代,但祖籍是开封府,调任苏州府司马并不违制。否则,圣上要头疼的就不止林栋一人了。
挑来挑去,圣上终于相中了扬州工部漕政同知的位置。
这官位不算太高,但责任不小,正好适合林栋——他治水确实有一套,就算真遇到难题,不还能写信问他儿子林淡吗?圣上想到这里,嘴角微扬。
可问题来了——现任漕政同知才四十出头,政绩虽平平,总不能无缘无故把人撸下来吧?皇上绞尽脑汁的想着,终于沉吟片刻后,忽然提笔,在吏部呈上的河道奏报上批了朱批: